教育部從2006年開始在全國開展了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試點工作。這不僅是我國工程教育改革的必然趨勢和內在要求,也是各高校促進工程教育專業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契機。為深化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加強專業內涵建設,學校決定積極參與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為了保證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好擬認證專業的專業建設,確保相關專業順利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作為學校工程教育改革的突破口,以校內工程教育認證試點專業作為全校示范,積極探索構建緊緊圍繞學校辦學特色的,以學生為中心、以目標為導向的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形成清晰、明確、可考量的畢業要求,推動教學模式改革,構建有效的人才培養質量評估監控及跟蹤反饋機制,形成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工程人才培養質量。最終以試點專業在全校形成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全校工程類專業建設與改革,增強學校辦學核心競爭力。
擬確定首批校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試點專業(以下簡稱認證試點專業)7個,通過培育和建設,積極申請2016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爭取2-3個申請專業獲批受理。此后每年增補若干校級認證試點專業,通過加強專業建設,擇優培育申報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至“十三五”末期,爭取2-4個專業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在學校主干、優勢和特色學科專業領域建立符合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基本理念的人才培養模式和與之相適應的教育教學管理機制。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1.學校成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重要政策措施的制定、協調和決策,全面領導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組織實施。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王自力
副組長:戴躍偉 湯 建
成 員:校長辦公室、黨委宣傳部、人事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團委、圖書館、張家港校區等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2.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 主要負責學校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的擬定,組織、協調并督促認證試點專業的具體實施工作,保證專業認證工作的順利開展。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戴躍偉
副組長:教務處處長
成 員: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試點專業所在學院院長
工作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3.認證試點專業所在學院要成立以院長為負責人的“學院專業認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認證標準研究及認證工作的規劃、指導、檢查、評價,組織開展校內外人才培養和教育教學建設工作。
三、試點專業、主要工作內容及推進步驟
(一)試點專業
根據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確定的受理認證的專業類,結合各專業辦學層次,全校首批確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校級試點專業7個,其中,推薦“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和“自動化”兩個專業申報2015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具體情況見下表。
江蘇科技大學首批校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試點專業情況一覽表
序 | 專業類 | 試點專業 | 備 注 |
1 | 機械類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已推薦申報2015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
2 | 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類 | 自動化 | 已推薦申報2015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
3 | 電子信息工程 | ||
4 | 水利類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6 | 通信工程 | ||
7 | 土木類 | 土木工程 |
(二)主要工作內容
1.提高全員參與的工作意識,使學生、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和畢業生、用人單位都認清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目的和意義,學習理解工程教育新理念。
2.圍繞學校辦學定位,對照專業認證標準,對專業培養目標、人才培養體系、培養計劃、課程設置、課程建設、師資配備、教學管理、支撐條件、經費投入等方面進行全面梳理,尋找差距,開展自查自評。
3.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理念,重新明晰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以“目標為導向”重構人才培養方案。
4.通過優化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變革考核方式,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提高課堂教學質量;通過加強實踐教學改革,提升學生工程能力,實現培養目標的達成。
5.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評價機制、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教學過程質量監控機制、教師發展和培養機制、設備管理維護更新機制等質量監控與反饋機制,評價培養目標達成度。
6.建立持續改進的管理機制,使質量監控與跟蹤反饋結果全面進入持續改進的循環,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整改。
(三)推進步驟
我校認證試點專業的推進步驟參照中國工程教育認證協會的專業認證程序和總體時間安排進行。
1.第一階段(2014年11月-2015年12月)
(1) 制定《江蘇科技大學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領導小組”等領導、管理和實施工作機構(2014年11月);
(2) 召開全校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部署和專題研討會議,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和學習(2014年12月);
(3) 認證試點專業所在學院制定工作方案,對照專業認證標準開展自查自評,查找問題,形成自評報告初稿和專業建設方案。申請2015年認證被受理專業,另行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2014年12月-2015年2月);
(4) 學校聘請校內外專家評閱專業自評報告初稿,評估自評結論,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2015年3月);
(5) 認證試點專業根據自評結果,結合專家評閱意見,重構人才培養方案,深化教學模式改革,建立健全質量評估監控與反饋機制,開展持續改進(2015年3月-2015年9月);
(6) 從校級認證試點專業中擇優推薦申請2016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2015年9月);
(7) 申請國家認證專業加強與各專業類認證委員會交流,跟蹤認證委員會的申報受理情況,同時繼續做好專業建設工作(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8) 增補確定校級認證試點專業(2015年12月)。
2.第二階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
(1) 2016年申請認證未被受理的專業積極查找原因,形成新的專業建設方案,繼續做好專業建設和持續改進工作。新增補的校級認證試點專業對照專業認證標準開展自查自評,查找問題,形成自評報告初稿和專業建設方案。2016年申請認證被受理的專業,另行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2016年1月- 2016年2月);
(2) 認證試點專業修改完善人才培養方案,深化教學模式改革,建立健全質量監控與反饋機制,并持續改進相關建設(2016年3月-2016年9月);
(3) 繼續從校級認證試點專業中擇優推薦申請2017年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2016年9月);
(4) 申請國家認證專業加強與各專業類認證委員會交流,跟蹤認證委員會的申報受理情況,首批校級認證試點專業確保被國家認證受理,同時繼續做好專業建設工作(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5) 申請2017年認證未被受理的首批校級認證試點專業,接受學校組織的校內外專家考察,分析評價兩年來的建設成效,給出評價結論。申請2017年認證被受理專業,另行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2016年12月)。
3.第三階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
組織開展全校性專業培養方案修訂工作。在工程類非認證試點專業新的培養方案中,深入學習、推廣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人才培養思想和理念、試點改革經驗、教學模式和管理制度,促進學校工程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升。
四、建設經費
學校將對各認證試點專業提供建設啟動費,啟動經費主要用于調研、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圖書資料購置,教師培訓、課程建設、教學改革研究等方面。
如被中國工程教育認證協會受理開展認證,學校將針對不同專業自身軟硬件條件的差異,結合學院提交的建設方案和經費預算,組織專家對建設方案和經費預算進行論證,給予申請認證的專業以適當的整改建設經費。
五、激勵措施
(一) 對于認證試點專業,學校將參照教學建設項目績效獎勵辦法給予一定獎勵,用于認證試點專業參與人員的工作補貼。
(二) 對于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專業,在認證有效期內,學校將在專業建設、招生計劃、資源配置、職稱晉升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三) 在學校的教學工作考核中,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將按國家級教學建設項目對待,同時按照國家級教學建設項目績效獎勵政策給予獎勵。
六、其它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江蘇科技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發 |